據中安在線消息 2017年元旦、春節(jié)臨近,旅游高峰將至,各類旅游合同簽訂在即。12月2日,安徽省工商局發(fā)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旅游類合同補充協議中暗藏的七類不公平格式條款。同時,該省工商局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省旅游類合同格式條款行政執(zhí)法服務月活動,以維護廣大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補充合同中暗藏七類不公平條款
12月初,安徽省工商局合同監(jiān)管處處長衛(wèi)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今年國慶節(jié)前夕,該省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領導小組組織的假日旅游市場聯合督查組和省工商局組織的執(zhí)法檢查組對部分地市進行檢查,收集了部分旅游類合同。近期,經過該省合同格式條款評審委員會評審,發(fā)現部分格式條款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問題,尤其是各地旅游企業(yè)使用的合同補充協議(說明)、提示(告知)書、注意事項、各類旅游行程單、自駕游(自由行)服務合同等,往往隱含不公平格式條款。以下是七類不公平格式條款:
不公平格式條款一:《XX印象雙臥六日游合同》補充說明中存在,“保險費包括:人身意外傷害險+旅行社責任險”
工商點評:《旅行社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旅行社應當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笨梢娡侗B眯猩缲熑坞U是旅行社的法定義務,其保險費應當由旅行社承擔。本條款將本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費用列入旅游團報價,要求消費者負擔,涉嫌免除自身法定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
不公平格式條款二:《XX雙飛5晚6日高端品質游合同》注意事項中存在,“以上是正常參考行程,接待社有權對行程、車次、航班、酒店入住城市等做出調整(不降低標準),盡力確保行程的順利進行,如果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調整所產生費用由游客承擔!
工商點評:《旅游法》第67條規(guī)定,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因此,本條款不符合《旅游法》風險分擔的立法原意,違背公平原則,屬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
不公平格式條款三:在XX旅游合同補充協議中存在,“如出現單男單女或單人,請補齊單房差或加床。”類似條款,“參團時發(fā)生單房差的客人,我社又不能拼房的,請按規(guī)定補足單房差”。
工商點評:在包價旅游合同中,相關費用已事先在書面合同中作出約定,補齊房差會增加旅游費用,是對合同實質性條款的變更!逗贤ā返77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據此,非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旅游經營者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價款。此外,《旅游法》第75條規(guī)定,住宿經營者應當按照旅游服務合同的約定為團隊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務。住宿經營者未能按照旅游服務合同提供服務的,應當為旅游者提供不低于原定標準的住宿服務,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住宿經營者承擔。由于旅游經營者安排的原因出現單男單女、導致居住標準高于原定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旅游經營者自行承擔,而不得轉嫁給居住單人房間的旅游者。本條款有違公平原則,屬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
不公平格式條款四:《旅游相關事項提示(告知)書》中,“您對于本社關于旅游合同的解釋和說明已經完全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工商點評:旅行社僅憑合同內容無法完全告知游客所有風險,并且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由游客來承擔明顯不對等,旅行社涉嫌免除其自身責任。對于格式條款,提供方有提示說明義務,不能用合同條款取代義務,也不得推定對方理解合同中重要條款的含義。
不公平格式條款五:《“自駕游”(自由行)旅游服務合同》中,“乙方為甲方預定的酒店客房、餐飲、景區(qū)門票等服務項目均系不可退換的服務項目。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預訂的酒店客房及其他服務項目的,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相應服務項目的全部費用,乙方已經收取的客房、門票等費用不予退還!
工商點評:根據《消法》第10條,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有獲得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堵糜畏ā返64條規(guī)定,在旅游行程開始前,旅客享有旅游合同的任意轉讓權,旅游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堵糜畏ā返65條也賦予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結束前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組團社在扣除必要費用后應將余款退還給旅游者,即尚未購買的票不再購買,已經購買的票在扣除退票費后退還給旅游者。本條款違背公平原則,屬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
不公平格式條款六:《“自駕游”(自由行)旅游服務合同》中,“甲乙雙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點評:《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旅行社所在地法院不應為惟一有管轄權法院,該條規(guī)定有排除消費者訴訟權利之嫌。排除消費者的選擇權。
不公平格式條款七:《XX出境旅游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中,“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的調解組織或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1.提交 XX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商點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條規(guī)定,此類條款存在問題:一是將本該協議選擇的仲裁,固定為格式條款,排除了消費者選擇權;二是將 XX 仲裁委員會,錯誤寫成 XX市 仲裁委員會。
將對不公平格式條款進行整治
“我們在對旅游類合同格式條款的規(guī)范整治工作發(fā)現,部分旅游類企業(yè)與消費者簽訂的旅游類主合同沒有問題,但是一些明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不公平格式條款隱藏至補充協議(說明)、提示(告知)書、注意事項、各類旅游行程單、自駕游(自由行)服務合同等里面”,12月2日,安徽省工商局負責人朱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朱斌說,工商和相關部門下了很大功夫出臺了包括旅游業(yè)在內的各類示范性合同文本,要求各個行業(yè)規(guī)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結果,部分旅游企業(yè)在主合同使用上較為規(guī)范,卻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不公平條款隱藏在補充協議中。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安徽省工商局從12月2日開始,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省旅游類合同格式條款行政執(zhí)法服務月活動。
據了解,本次行政執(zhí)法服務月活動針對旅游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條款,加大行政指導服務力度,依法糾正問題格式條款,有效規(guī)范合同行為。各地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在活動中將依法開展行政指導,講解、釋義國家工商總局關于旅游類合同格式條款專家點評意見,指導旅游企業(yè)依法簽訂、規(guī)范履行合同,并實地走訪轄區(qū)內旅游類企業(yè),以問題為導向,開展針對性行政指導服務,引導企業(yè)開展自查自糾,提高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同時,將全覆蓋廣泛收集轄區(qū)內旅游企業(yè)使用的旅游合同和補充協議、提示(告知)書、旅游行程單、以及自駕游(自由行)服務合同等,確保準確查找問題格式條款,不留死角。對于查找出來的問題格式條款,及時指導旅游企業(yè)進行修改完善。對于經行政指導后拒不修改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的旅游企業(yè),將會依法嚴厲查處。
消費提醒:簽訂“自駕游合同”要多長個心眼
針對上文中提到的旅游類企業(yè)將不公平格式條款隱藏至合同的補充協議(說明)、行程單、提示(告知)書以及自駕游(自由行)服務合同等情況,安徽省工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規(guī)范簽訂旅游合同。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請注意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權利義務是否對等;住宿、餐飲標準和爭議解決方式途徑等核心條款是否依法合規(guī);旅行社是否在合同上加蓋公章并簽字;旅游者注意持有合同并保存好。
二是要留意旅游合同補充協議(說明)、行程單等。旅游者要特別認真閱讀補充協議(說明)、行程單以及提示(告知)書中格式條款的意思表示,對于不清楚不明白的內容,可以要求提供合同方予以解釋說明。
三是要謹慎簽訂“自駕游(自由行)服務合同”。目前,此類新型合同尚無示范文本可以參照。旅游者簽訂合同時,謹防格式條款中免除旅行社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的內容,增強維權意識。
四是要注意留存證據并持有合同,依法維權。旅游者在簽訂、履行合同時,因不公平格式條款侵權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維權,也可向旅游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工商(市場監(jiān)管)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