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出臺全國首個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意見
2014-03-25 12:08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西安3月25日消息(記者雷愷 通訊員張偉峰 秦艷麗)記者今天(3月25)從陜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了解到,為加強食用農產品流通監(jiān)督管理,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陜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近日出臺了《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指導意見(試行)》,明確食用農產品應標識是否屬于轉基因,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指導意見》明確了從事食用農產品經營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要求進入市場經營的食用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行業(yè)相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并應當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委托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農民專業(yè)合作組織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明或具備國家認可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檢測合格報告單及相關證明。屬于農業(yè)轉基因生物的食用農產品,應當按照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標識。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還應當附有檢驗檢疫合格標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市場管理者對本市場內農民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實施備案管理。
《指導意見》明確各類市場的開辦者對本市場經營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管理責任,配備專兼職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按規(guī)定查驗食用農產品的有效質量證明文件。食用農產品物流中心,大、中型批發(fā)市場,大型農貿市場以及大中型超市還應建立檢驗檢測室,對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方可上市銷售。市場開辦者不得為無照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食用農產品等違法行為提供經營場地、保管、倉儲、運輸?shù)葪l件;積極協(xié)助監(jiān)管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得隱瞞事實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阻撓監(jiān)管部門的執(zhí)法活動。經營者是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不得經營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食用農產品;不得經營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不得經營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和不得經營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guī)范等。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食用農產品的監(jiān)督管理,對食用農產品實行退市機制,要求食用農產品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者簽訂合同,供貨方應承諾并履行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保證以及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有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時,監(jiān)管部門依法采取責令整改、停止銷售同批類產品、召回已售出產品、暫停或禁止同類產品進入市場等強制退出市場措施,監(jiān)管部門或市場開辦者對轄區(qū)內同一產地、同一產品連續(xù)3次抽檢不合格的,該產區(qū)的相應品種6個月內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據(jù)陜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食用農產品流通監(jiān)管處工作人員介紹,陜西省出臺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指導意見在全國尚屬首例,通過建立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有效防止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上市銷售,確保陜西省主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率達到95%以上。用5年時間,完善相關監(jiān)管體系,推動全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全面提升。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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