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28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孫剛)天津市交通運輸委日前公布了2016年度競價收入資金征繳和分配使用情況。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征繳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四條規(guī)定,競價收入資金作為公共資金,其收繳管理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相關規(guī)定,直接繳入市級財政國庫。2016年,天津市以競價方式向單位和個人配置普通車增量指標36745個,其中:單位指標1540個,個人指標35205個。全年競價收入資金總額102974.3萬元,其中:競價成交款102888.3萬元,按規(guī)定不予退還的競價保證金和賬戶利息86萬元。
根據《競價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競價收入資金的使用范圍是:(一)補助公交車輛更新購置,對經認定的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予以補貼。(二)支持公交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建設,支持交通擁堵治理和改善項目。(三)補助公交、地鐵票價優(yōu)惠,公交行業(yè)綜合補貼。(四)小客車總量調控有關成本性支出,包括: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委托服務費、信息系統(tǒng)建設維護費、資格認證費等。(五)其他城市公共交通事業(yè)發(fā)展的相關支出!备鶕2016年小客車競價收入安排本市地鐵項目資本金102974.3萬元,其中:地鐵5號線72000萬元,地鐵6號線3097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