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東莞3月29日消息(記者周羽)記者從3月28日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市民政局聯合召開的“東莞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新規(guī)”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目前,東莞全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32.97萬,占戶籍總人口的14.2%,人口結構已進入老齡化階段。東莞于2月20日出臺了《東莞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管理辦法》,對解決制約東莞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工作的一些瓶頸性問題提出了突破性舉措。
據介紹,新出臺的《東莞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管理辦法》改變過去以家政服務為主的單一服務模式,明確提出居家養(yǎng)老服務內容包括康復護理、生活照料、衛(wèi)生清潔、助餐配餐、日間托管、文化娛樂、精神慰藉、“平安鈴”等服務項目。同時,鼓勵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拓展臨終關懷、醫(yī)療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務項目。
此外,《辦法》拓寬了服務對象。明確將服務供給對象由“東莞戶籍年滿60周歲老年人”拓寬至“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居住的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明確將服務資助對象由原來的7類優(yōu)化拓寬至10類,并將能力完好的戶籍老年人納入資助范圍。取消原來的“六等以上傷殘軍人”的資助對象,新增“夫妻雙方同住且均年滿80周歲,無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鎮(zhèn)(街道)居住和照顧;又或者與殘疾子女同住的老人”、“符合計生條件家庭的夫妻雙方中一方或雙方具有東莞戶籍、年滿60周歲的失獨家庭成員”、“夫妻雙方中一方或雙方具有東莞戶籍、年滿85周歲的獨生子女夫妻和農村純二女戶夫妻”、“夫妻雙方同住,且年滿70周歲,無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級殘疾的70周歲以上老人”等4類資助對象。
記者注意到,該《辦法》中提高了資助服務標準。將原來的“無償、低償”的資助標準分類方式更改為依據“能力評估等級”來確定資助標準。將老人每人每月服務標準由原來的“無償服務對象按照540元的標準享受服務,低償服務對象按照360元的標準享受服務”優(yōu)化提升為根據能力評估等級,“重度失能的按照720元的標準享受服務,中度失能的按照480元的標準享受服務,輕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360元的標準享受服務”。
目前,東莞市已獲得許可或備案的各類養(yǎng)老機構46家,共有養(yǎng)老床位11329張,每千名老人床位數為34.36張。全市居家養(yǎng)老服務老人達到14121人,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為57.76%。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yǎng)老服務市場,東莞市對養(yǎng)老機構建設及新增床位,按照普通床位每床給予12000元、醫(yī)養(yǎng)結合床位每床給予18000元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