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新規(guī) 禁止“裸官”調入
2015-07-15 14:18:00 來源:羊城晚報
羊城晚報訊 記者昨天獲悉,廣東省紀委近日制定《機關、派駐(出)機構選調錄用干部辦法》,嚴把“入口關”,禁止“裸官”調入廣東省紀委。
按照這個選調錄用辦法,選調、錄用到省紀委工作的,必須是中共黨員,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公開選調的副科級以下干部年齡不超過32周歲,正科級干部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本科及學士以上學歷學位,在現(xiàn)單位工作兩年以上。派駐(出)機構與駐在部門的處級干部交流,原則上按“一出一進”掌握,調入干部須在駐在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省紀委嚴格執(zhí)行“科級以下干部‘凡進必考’、處級干部調入從嚴控制”的要求,從其他單位調入處級干部,應為紀檢監(jiān)察工作急需的紀律審查、法律、財經(jīng)、審計等專業(yè)人才或業(yè)務骨干。
省紀委禁止“裸官”調入。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不列入選調錄用范圍。與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機關、派駐(出)機構干部或省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予直接調入或作為“一出一進”交流調入。
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紀委干部的選調錄用實行集體決策,避免臨時動議。《辦法》要求,選調錄用干部工作由省紀委常委會統(tǒng)一領導,省紀委組織部具體承辦,公開選調按公告、報名、筆試、面試、考察等步驟進行,考察合格并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同意,先借調試用并視情安排到基層掛職鍛煉,調入后1年內(nèi)不調整職級;派駐(出)機構與駐在部門“一出一進”處級干部根據(jù)駐在部門黨委(黨組)推薦及委廳領導審批意見,確定考察對象。
“選調錄用對象有篡改檔案、考試作弊、突擊提拔等行為,一律不予調入。”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省紀委將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堅持背書簽名留痕,實施選調錄用工作全程可查詢記錄和倒查追責制度。(尹安學 粵紀宣)
編輯:張雷
關鍵詞:廣東省紀委;選調;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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