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應從知名企業(yè)“山寨”自己的無奈中,讀出其對惡意搶注行為及商標侵權行為開展有力打擊的期待,努力彌補商標注冊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為防止別人惡意搶注相同、近似商標,很多企業(yè)在商標注冊上“山寨”了自己。據(jù)《工人日報》《華商報》等媒體報道,大白兔注冊了十幾個近似商標,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小米注冊了“大米”“藍米”“黑米”“紫米”“橙米”“綠米”“黃米”“桔米”等;星巴克注冊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興巴克”“星巴特”等……
這則新聞,真讓人哭笑不得。據(jù)說,知名企業(yè)搶注的這些看上去挺山寨、實際上很正規(guī)的商標,叫做“防御性商標”,是為防止他人注冊和使用這些商標,給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擾,同時也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主品牌。
可見,知名企業(yè)山寨自己,是迫不得已的做法。這些年來,一些知名企業(yè)在商標上吃過不少虧,企業(yè)之間在相似商標上爭端不斷,也確實造成了諸多混淆,比如“康師傅”被“康帥傅”冒充,“娃哈哈”被“娃恰恰”假冒,“思念”被“恩念”模仿……如此“李逵”遇到“李鬼”的案例,不勝枚舉。而一些不知名商標攀附知名老字號、制造“親戚關系”的現(xiàn)象也很多,人家的“老干媽”知名,攀附者就出“老干爹”,有的商家甚至擺放在一處銷售,誤導消費者。
某種角度上說,知名企業(yè)“山寨”自己,是對惡意搶注相同或近似商標、惡意傍名牌行為的反擊。此前知名企業(yè)對山寨商標的反擊,往往是用法律手段維權,但所耗時間、人力、金錢成本較高,如果山寨商標眾多還會疲于應付,F(xiàn)在這些知名品牌主動“山寨”自己,將與主品牌相同、近似的商標盡早注冊,正是為了讓競爭者無隙可鉆。不過,這只是權宜之計,大量注冊商標需要金錢成本,商標到期還需繳費續(xù)展,這對企業(yè)來說,也是一種額外負擔。再說,相同、近似的商標,有音似的、有形似的,注冊得完嗎?大白兔或許就疏忽了小貝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對惡意搶注商標與傍名牌的行為,需要企業(yè)主動防御,更需要相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加強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加強對商標注冊和交易的監(jiān)管。一些搶注者本身沒有生產(chǎn)產(chǎn)品,卻注冊系列商標,傍名人、傍品牌、傍旅游勝地等,目的在于待價而沽,通過轉(zhuǎn)讓攫取暴利。相關部門應嚴把審查關,盡可能識別那些別有用心的注冊。對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還要采取法律制裁措施。相關部門應從知名企業(yè)“山寨”自己的無奈中,讀出其對惡意搶注行為及商標侵權行為開展有力打擊的期待,努力彌補商標注冊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