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記者趙琬微)北京市教委18日發(fā)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課后服務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將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原則上學校每天提供課后服務到下午5:30,具體安排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該意見明確了課后服務的主要形式,包括開展課外活動、提供課后托管服務兩大類。內容包括開展義務教育課外活動計劃,學校勞動實踐活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學校體育節(jié)、藝術節(jié)、科技節(jié)、文化節(jié)等,也包括學生自主安排校內閱讀、戶外活動、自習等。
在服務時間方面,原則上學校每天在完成規(guī)定課時之后提供課后服務,時間到下午5:30。具體時間由各區(qū)、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在課后服務供給來源方面,意見表示,將在教師自愿的前提下調動教師參與。同時引入家長委員會、校外教育機構、社區(qū)、關工委、志愿者團體、公益組織等各方面的力量,聯(lián)合開展課后服務工作。
該意見還明確提出,堅決禁止學校借課后服務的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集體教學;堅決禁止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同時,將學生參與課后服務納入校方責任險和附加無過失責任保險范圍。
該意見表示,將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在充分發(fā)揮中小學場地條件和管理服務優(yōu)勢的同時,統(tǒng)籌家長、社會資源共同參與、協(xié)商共治,努力幫助家長解決放學后接管學生困難。